安全管理事故致因理論普遍認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有:人的不安全行為、物的不安全狀態(tài)以及管理的缺陷。這三大主要原因又與人的僥幸心理與破窗效應有著緊密的聯(lián)系。因為心存僥幸所以人的不安全行為很容易“乘虛而入”,輕松突破個人心理防線,甚至被合理化;因為心存僥幸所以物的不安全狀態(tài)很容易被輕視、被低估,得不到應有的關注;因為心存僥幸所以管理寬松軟,制度缺乏應有的剛性。
“這里掉了一顆螺絲釘沒有大礙呀”“這臺設備有一點異響運行得也挺好”“以前我都是這樣干的沒問題”“這個(受限空間)我剛剛進去沒多久不用再分析了”“我不在公司作業(yè)票幫我代簽一下”“時間緊急靈活變通一下”……這些都是安全管理中常見的僥幸心理,涉及人的不安全行為、物的不安全狀態(tài)以及管理上的缺陷。這些心理究其根源是認為小問題離事故很遠,認為過去的經(jīng)驗永遠有效,認為一兩次違規(guī)不會造成嚴重后果。
海因里希從大量事故統(tǒng)計中得出結論,認為每一起重傷或死亡事故背后必然存在29起輕傷或故障、300起無傷害隱患,這就是著名的海因里希法則。該法則給我們的啟示是:小問題多了,必然釀成事故,不能對小問題放任不管,不能心存僥幸。
僥幸心理表面上放過的是一個小問題,但其背后引發(fā)的破窗效應的危害卻是巨大的。一個小問題沒人重視,后續(xù)會有更多的小問題讓人熟視無睹、視為自然,隨之而來的混亂管理會讓人的不安全行為、物的不安全狀態(tài)變得不可控,最終引發(fā)事故。
我們要牢記習近平總書記的告誡:安全生產(chǎn)必須警鐘長鳴、常抓不懈,絲毫放松不得,否則就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。安全工作毋以惡小而為之,毋以善小而不為,杜絕僥幸心理、阻斷破窗效應,以高度的責任感落實安全生產(chǎn)主體責任,我們的安全生產(chǎn)工作才有最可靠的保證。(余必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