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林,采二組回收材料人手不夠,今天早班你就到他們班里去幫忙干活。”10月17日早,永安煤業(yè)公司池坪蘆坑煤礦自營采掘隊隊長蔣加雄對掘二組的班員林某某說。
“好的,隊長。”林某某爽快地回答。
隨后,林某某來到了103采區(qū)+620水平采二組要回收材料的所在運巷。
在運巷里待了幾分鐘,林某某就對采二組的班長張乃請說,他粗算了一下,按規(guī)定的回收單價,當班他們3個人回收這些軌道、風水管路、鐵棚等材料,每個人最多只能拿到100多元的工資,他覺得這樣子干活沒錢賺,不劃算,所以他不想干了。和張乃請說完,林某某就出井了。
林某某離開運巷后,張乃請打電話向調(diào)度室匯報了林某某不愿意在那里干活的事。
“小林,隊里安排你去采二組回收材料,你要在那里干活,不能跑出來呀!”當天值班礦領(lǐng)導田富波知道了這件事,在林某某剛走到井口時就把他給叫住了。
林某某對田富波說:“田副,回收材料一個班只能賺100多塊錢,賺那幾塊錢,我還不如在家里睡覺呢!”
對于田富波的勸說,林某某就是不聽。由于采二組當班人數(shù)不足3人,按規(guī)定,是不能在井下作業(yè)的,為此,田富波只好把張乃請和他的班員叫出了工作面。
林某某擅自離崗,影響了采二組的正常工作,因此,該礦要他在自營采掘隊的安全會上作深刻檢討。同時,該礦還處罰了他300元。
“我干活當‘逃兵’,不但要作檢討,而且又要對自己的所作所為‘買單’,我今天這么做太不值得了。”當天晚上,在隊里召開的周四安全會上作了檢討之后,林某某后悔地和工友們說。
(陳思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