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3日早上,福建煤電公司銅鑼坪礦護礦隊接到群眾舉報,稱有職工偷盜礦里的工字鋼變賣給收購店。經礦保衛股人員深入調查,于當天成功破獲這起盜賣工鋼案。
該礦保衛股人員通過井口視頻監控比對,發現輪鋸房職工張某華于5月12日上午11點04分私自將7根工字鋼運出井口工業廣場。
在證據面前,張某華如實交待了偷盜經過。5月12日,星期六,張某華看見井口工業廣場堆了好多近期回收的工字鋼,于是他趁四周沒人的時候,私自用輪鋸房專門用來拉料的三輪摩托車偷偷裝了7根工字鋼。11點多,他見井口門衛巫某廷不在崗,立即將三輪摩托車開出工業廣場,將工字鋼運到龍潭鎮廢品收購店變賣。本以為這件事情神不知鬼不覺,沒想到還是被人發現了。
按照公司有關規定,原本應對張某華給予開除礦籍處分。鑒于張某華認罪態度較好,事后積極將贓物退還,經礦領導班子研究決定,給予張某華嚴重警告處分并罰款1000元,同時讓他作出深刻檢討,在礦區范圍內進行張貼通報。而井口門衛巫某廷也因管理不到位,存在脫崗現象,罰款200元。
(陳思忠)